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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嘉兴学院章程》核准公布

[日期:2015-10-15]   来源:   作者:   阅读:[字体: ]

  9月24日,浙江省教育厅发布《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》第7号,对《嘉兴学院章程》予以核准公布。9月30日学校发出“关于公布《嘉兴学院章程》的通知”,宣布“《嘉兴学院章程》经学校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党委会审定,并经浙江省教育厅核准,现予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”
  《嘉兴学院章程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。正文部分包括总则,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,内部治理结构,教学科研机构,教职员工,学生,经费、资产及财务管理,外部关系,学校标识,附则等十章,共计74条。
  我校于2014年年初正式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,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校规划与评估处全面主持和推进章程制定工作。章程在论证修改过程中,注重民主参与层次及渠道,召开了不同层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,征集采纳合理化意见、建议。章程先后修订15稿,于2015年6月23日校党委会通过《嘉兴学院章程(核准稿)》并上报浙江省教育厅核准。

    (校档案馆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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