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和实物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3-16

各单位(部门)、全体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:

为丰富学校档案资源,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,广泛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及实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校史材料征集内容:

学校发展历程中形成的蕴含纪念意义、具有保存、研究、展览价值的各类文字、音像、实物等原始资料。

1.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的实物、照片、音像、文献资料等,如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、校园活动等方面照片音像和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材料;

2.学校发展历程中重要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等记录性、回忆性、访谈性相关资料;

3.体现校风学风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案、教材、教具、讲义、仪器、模型、标本、试卷、作业、实验实习报告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;

4.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有代表性的校徽、校标、校服、纪念章、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工作证、毕业文凭、票据等实物;

5.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各级领导、专家学者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在教学、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由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材料。如,生平的传记、日记、履历、书信、他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及宣传报道材料;著作、教材、讲义、学术论文以及笔记、手稿等;证件、证书、奖状、奖章、聘书、任命书等;照片、音像资料等;

6.反映校园生活或承载学校记忆的实物、音像资料、文献等;

7.著名人士的题词及书法、绘画作品等;

8.校友出版的各类学术著作、文学作品、艺术作品、科技发明成果等(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);

9.以上未详细列及,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意义的其他实物、照片、影音、图书、文献等。

教师个人材料征集内容:

(一)教师生平事迹材料

1.生平传记、个人自传;

2.他人撰写的纪念、评述文章、回忆录回忆文章及宣传报道材料;

3.对已故名人的讣告、唁电、唁函、悼词及追悼会材料等。

(二)身份材料、获奖材料

1.聘书、委任状、任命书、代表证等;

2.本人获奖奖状、奖章、奖杯等;

3.荣誉证书等。

(三)教学、科研、文化成果材料

1.专著、译著;

2.论文、译文;

3.正式出版的教材、参考书、讲义、学术论文;

4.书画篆刻等作品;

5.正式发行的影音出版物等。

(四)笔记、信函类材料

1.教案、讲义手写稿等;

2.学术类笔记、手稿,有重要批注的书籍等;

3.各种有价值的笔记,包括学习笔记、读书笔记、会议记录等;

4.与知名人士、良师益友的来往信函。

(五)社会活动材料

1.反映教师工作和社会活动的照片、底片、影音资料等;

2.教师参加纪念会议、祝贺、展览等活动的材料;

3.教师参加国内、国际学术会议的材料等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1.原件捐赠

资料、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捐赠,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,学校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,所捐赠史料及实物将登记造册,永久珍藏在档案馆。

2.代管和复制

对不便捐赠的史料,可由学校代管或向档案馆提供校史实物的复制件、翻拍或扫描的校史资料。学校将为资料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,所提供的资料储存于学校档案馆,以供研究、展览、对外查阅。

3.经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方式。

三、征集要求及说明

1.文字材料必须真实、可信。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、信息可读;或部分破损,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。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。

2.提供照片、图片材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等信息。

3.提供实物时,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以及相关人员和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。属于个人所有的实物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鉴定资料、题词、书画作品等,请书面说明获得时间、事由和获得人主要事迹。

4.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在校时间与单位、在校时的职称职务、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
5.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、专利权的档案资料,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。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,学校将本着对学校、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。

6.捐赠品必须来源合法、背景合理、真实有效。

四、权益维护

1.凡捐赠、复制的校史资料、实物归学校所有,档案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。如有公开展出或使用,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。捐赠者可优先利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,及本馆全部开放档案。

2.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、实物,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。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,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。

3.凡寄存学校档案馆的校史资料、实物,产权归寄存者所有,档案馆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,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。

4.不愿捐赠的可经档案馆复制或仿制后,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。

五、捐赠途径

1.直接送交:捐赠者可将史料实物直接送交至学校档案馆。

2.邮寄快递:将史料实物邮寄至学校档案馆,并提供捐赠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等信息。

3.拜访征集:如有需要,学校档案馆可派专人登门办理捐赠手续。

4.电子文档传送:将史料(文字、图片等)电子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车老师、姜老师

电话:0573-83641358

电子邮箱:jxxydag@zjxu.edu.cn

通讯地址: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穹路899号嘉兴大学档案馆

邮编:314001

热切期盼广大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校史档案实物资料或提供征集线索,真诚感谢您对学校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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